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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分享|药品零售企业药品陈列管理要求
2022-07-04

药品陈列在药品零售企业的营业场所中占据核心地位,是药品零售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药品陈列是否条理、规范,反映了一个企业的管理水平。接下来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药品零售企业除了要保持经营场所场地宽敞,环境整洁,布局合理,标识清晰外,还应注意哪些方面吧!

一、分类合理

虽然门店经营规模有大小之分,经营特色有千差之别,但药品陈列分类却有一定规律性:
1.按医院诊疗科目分类(如妇科用药、儿科用药等);
2.按人体生理系统分类(如消化系统用药、呼吸系统用药、心血管系统用药、内分泌用药等);
3.按病种分类(如感冒药、咳嗽药、胃药、高血压药等);
4.按药品分类管理进行分类(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区存放,并有处方药、非处方药专用标识);
5.按药品用途(外用药与内服药);
6.按经营类别(药品与非药品);
7.  按药品储存条件(常温、阴凉与冷藏);
8.按药品特殊管理类别(罂粟壳和毒性中药饮片、第二类精神药品等分开存放并不得陈列);

二、陈列品规和数量

门店货架陈列是一门艺术,既要体现美观大方,又要发挥货架“寸土寸金”的陈列价值,因此在有限的货架上陈列品规及数量的多少,是由多方面因素综合体现的结果。

陈列药品的品规和数量既要有灵活性,又要有稳定性,同时要避免造成混淆。根据门店经营动销情况和变化规律,分类制定不同品规合理的周转数量上下限,录入计算机系统作为补货提示或补货数量的依据。对于长期不动销或极少动销的药品,应停止购进,或以销订购。


药品陈列管理要求(示例)

序号

类型

具体要求

1

经营场所环境

定期卫生检查,保持环境、货架清洁

2

采取防虫、防鼠等措施,防止污染药品。如灭蚊灯、捕鼠笼等

3

不得放置与销售无关的物品

4

药品避免阳光直射

5

设置待处理区,发现质量可疑的药品应当及时撤柜,放至待处理区等候处理

6

分类陈列规则

处方药、非处方药分区,并有处方药、非处方药专用标识及警示语或忠告语

7

处方药不得开架销售(含中药饮片)

8

外用药与其他药品分开摆放

9

拆零药品集中存放于拆零专区/专柜

10

第二类精神药品、毒性中药饮片和罂粟壳不得陈列。含麻黄碱复方制剂不得开架销售

11

冷藏陈列

冷藏药品存放于冷藏柜(医用冰箱),冷藏过程温度有记录

12

药品与非药品不得陈列在同一冷藏柜内,冷藏柜内同样实施分区、分类存放

13

中药饮片陈列

中药饮片专区/专柜存放

14

饮片柜斗谱的书写应正名正字

15

装斗应复核,不同批号应清斗。装斗清斗均应有记录


——以上小知识分享摘录自《药品经营企业质量管理实战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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