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通知公告
药品 | 关于开展“上市许可持有人药物警戒高级班”的通知
2019-09-16
各药品生产企业:
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将于2019年12月01日施行。修订后的《药品管理法》规定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对药品的非临床研究、临床试验、生产经营、上市后研究、不良反应监测及报告与处理等承担责任。其他从事药品研制、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为此,广东省食品药品审评认证技术协会邀请参与编修《药品管理法》“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的老师,从药物警戒与中国实践、ICH指南转化与实施、创新药上市后监测与评价、药品风险评估与控制等多维度分享,指导企业建立药物警戒制度和运行,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时间 |
2019年9月24日09:00-1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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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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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会人员 |
药品生产企业质量人员、药物警戒管理人员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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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 |
会员单位 |
800元/人 |
非会员单位 |
1200元/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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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方式: 1、扫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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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转账 账户名称:广东省食品药品审评认证技术协会 银行名称:中国光大银行广州东风支行 单位账号:779001880001242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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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汇款时请在注明“单位+药物警戒”,按要求填写发票信息,收到汇款后,将开具“培训费”发票。 ★如有疑问敬请联系胡老师:020-37886116,13922180984; 谢老师:020-37886117,13570495699。 |
报名方式
1、扫码下方二维码报名
2、电脑端打开链接报名:
https://www.wenjuan.com/s/bYVZnaoj/
广东省食品药品审评认证技术协会
2019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