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查询
法规文件 | 总局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一批聘任的国家化妆品检查员名单的通知
2021-12-06
食药监办药化监〔2017〕15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近年来,为加强化妆品监管,总局组织开展了针对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的飞行检查。为进一步规范化妆品飞行检查工作,加强化妆品检查员管理和培训,按照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工作安排,经系统培训、综合考评,聘任刘泽龙等44人为国家化妆品检查员,现予公布。
附件:国家化妆品检查员名单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
2017年11月20日